一、2006年宁波大学优秀考生自荐制度:
为了鼓励优秀或有特长的学生报考我校,充分体现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使高分考生能够选择到自己理想的专业,宁波大学今年推出考生毛遂自荐栏目。
1、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的考生,且文理科高考成绩高出省重点线30分及以上者,可以任选我校2个专业,在体检等其他报考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其中1个专业。(本条款仅适合浙江省考生)
2、第一批第二志愿报考宁波大学的高分考生,且高考成绩文科高出省重点线50分,理科高出省重点线60分以上者,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包括经济管理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等6个专业)、环境与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管理、地理科学、环境工程等5个专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4个专业)3个综合强化班中的1个强化班,按强化班导师制模式培养。(本条款仅适合浙江省考生)
3、第一批报考宁波大学高分二志愿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成绩文科高出省重点线35分,理科高出省重点线45分以上者,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将安排在经济管理类、环境与土木类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强化班所含专业同上)。(本条款只适用于浙江省考生)
4、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有一定的特长或高中学科竞赛中获得省三等奖及以上成绩(考生电子档案中要有相应记录),并填写我校优秀考生自荐表,在成绩相同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本条款适用于任何省份考生)
请符合上述条件愿意报考我校的考生,填妥下表,连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特长证书复印件于2006年7月1日前寄给我办(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推荐表”字样)。
备注:本说明由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74-87600233 66010081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大学招生办 邮编:315211
优秀考生自荐表下载:
2006年优秀考生报考宁波大学自荐表.doc
二、填报自荐表的考生总汇:
1、第一批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的浙江省考生,且文理科高考成绩高出省重点线30分及以上者,可以任选我校2个专业,在体检等其他报考条件符合的前提下,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其中1个专业。名单公布:
第一志愿报考优秀考生.xls
2、第一批第二志愿报考宁波大学的浙江省高分考生,且高考成绩文科高出省重点线50分,理科高出省重点线60分以上者,学校确保考生录取在包括经济管理类、环境与土木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3个综合强化班中的1个强化班,按强化班导师制模式培养。 名单公布:
高分二志愿名单.xls
3、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有一定的特长或高中学科竞赛中获得省三等奖及以上成绩(考生电子档案中要有相应记录),并填写我校优秀考生自荐表,在成绩相同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本条款适用于任何省份考生) 名单公布:
特长学生名单.xls
三、几点说明:
1、所有优秀考生自荐表必须在7月1日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2、如果有遗漏或信息错误的考生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74-876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