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在2007年1月27日持《报考证》、身份证到宁波大学招生办(黄陈月莉楼)领取《准考证》并熟悉了解考场规则和考场编排。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时间:
1月28日 8:30----11:30 素描
1月28日 13:30----16:30 色彩
考场地点:宁波大学西区逸夫艺术楼(详见考场安排表)
2、考生必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准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3、考试期间,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物品,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严禁代考。
5、可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文具、简易小画架(高度在1.2米以下),不准携带书刊和各种类型的画像及手机、BP机、随声听。
四、成绩查询:
根据省里文件要求,我们会尽快给考生寄发《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考生也可以登陆宁波大学网站查询:http://zsb.nbu.edu.cn/。
五、填报志愿:
考生凭《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到办理文化考试报名的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填报志愿,考生可按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允许填报的院校专业,按批次自行任意择校填报。
欢迎报考宁波大学!
点击: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六、交通
宁波火车、汽车南站乘546、541路到宁波大学本部下车即可。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