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司字〔2005〕40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06〕19号)精神以及浙江省有关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意见,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拔优秀学生,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运动训练专业人才,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运动训练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我校2006年单独提前招生工作,确保专业和文化考试工作秩序和招生质量,特成立由分管校长和教务处、体育学院、监察审计处、保卫处、后勤集团、招生办公室等单位(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伐
副组长:贾让成 李建设
成 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王折放 刘自力 郑建岳 徐长喜 陶燕丽 黄明明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决定招生专业考试有关办法、规定等重大问题。
下设考务组、术科考评组、文化考试评卷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卫组,负责报名、考务、专业考试、文化考试、评卷、试题保管保密、保卫、后勤保障、信息处理和成绩计算、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体操、游泳等)。
招生计划:全日制普通本科60名,面向全国招生。报名截止后,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各项目及项目招生人数。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专业考试
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按照《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体育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06年)执行。
(二)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四、报名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技术(含)等级资格;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以上(含一级)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凡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并附获得等级证书的秩序册、成绩册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省或市体育局公章)、毕业证书(应届生可凭所在学校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2.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6张。
3.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参加专业考试。
4.根据浙江省体育专业高考收费标准,专业考试考务费110元、文化考试考务费110元、体检费40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3月20—30日 报名地点: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校只受理考生面报(届时现场拍照存档),不受理函报、代报。
(四)准考证编排
准考证号码采用6位数编排,第一、二位为06(年度);后四位为考生顺序号。
五、考试:
(一)体检
时间:2006年5月8-9日;地点: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专业考试
时间:2006年5月10—11日;地点:宁波大学田径场和体育馆
(三)文化考试
时间:2006年5月13—14日;地点:宁波大学本部教学楼
(四)考试要求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体检时间前一天报到,
参加学校体检,了解考试编组情况和考场安排;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逾期不补。
2.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文化考试执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标准,30人为一个标准考场。
4.文化考试评卷工作执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卷工作细则。
六、考评教师选聘
(一)选聘条件:具有丰富的专业水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身体健康,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教研室主任以上职务或国家二级裁判以上资格,当年无直系亲属和专项指导过的学生报考。
(二)选聘方法:考评教师由我校体育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龄、职务职称、经历等结构要求在考试当天选定,每项测试考评教师由3-5人组成。
(三)要求:考评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守规章制度,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宽严一致,不错评、不漏评,所有考评教师必须与学校签定《考评承诺书》。
七、考试工作要求
(一)招生工作在校体育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下进行。各小组要制订工作计划,密切配合,互相协调,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二)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须认真学习考试规定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程序,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考生。
(三)考试要编排科学、合理、规范,准备工作充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四)专业考试要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考生凭准考证出入。
(五)增强安全保密意识,确保试题、试卷、评分标准、成绩等信息的安全。
(六)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每个项目由校监察审计处安排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严防违纪舞弊行为发生。
(七)招生简章、录取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八)符合免试标准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八、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专业的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浙江省有关招生录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加分成绩)。根据项目和指标从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者,高级别运动员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根据学校运动项目发展需要,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篮球专项考生的文化分根据比赛成绩和们位置需要可适当降低,但降分最多不超过30分。
九、时间安排
(一)3月20-30日,组织考生报名。
(二)4月10日前,将报考人数、考点设置、计划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并上交试卷费。
(三)4月25日前,编印考试秩序册。
(四)4月30日,安排落实好专业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召开考前动员会。
(五)5月8-9日,安排考生参加体检。
(六)5月8日,组织考评教师学习有关评分标准,讨论具体执行办法。
(七)5月10-11日,组织专业考试。
(八)5月12日前,安排落实好文化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5月13-14日,组织文化考试。
(十)5月18日前,完成评卷工作。
(十一)5月20日前,完成考生文化、体育两项成绩的计算工作。
(十二)5月30日前,领导小组讨论提出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审批。
(十三)6月1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十四)6月20日前,完成录取备案。
(十五)6月30日前,总结工作。
十、附 则
(一)考生参加考试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二)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审,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
(三)本细则经第3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