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07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 宁波大学2007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选拔院校及代码、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点击各课程名称进入考试大纲,如有调整会及时公布)
2005年、2006年联考科目试卷和参考答案: 请点击下载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专、高职,电大、成人高校普通班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类专业除外)及以上;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在校期间曾受记过(含)以上处分者;2、曾有过考试作弊记录者。
三、报名
1、全省报名时间统一截止为3月1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招生办领取考生登记表,填妥后上交所在学校招生办。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报考材料如下: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5)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
(6)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毕业学校及考生姓名),一张贴在报考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准考证;(7)报考费110元/人。
四、考试
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8日,地点设在各选拔院校内。考生于4月7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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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4月8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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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
基 础 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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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
综 合 课 |
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两科考试总计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五、查分、查卷
各科考试成绩于4月16日在各选拔院校网站上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考生所在学校申请查卷,由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汇总后,交阅卷学校核查,由阅卷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查卷(至少2人),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联考科目查卷由省教育厅负责,综合课查卷由各选拔院校负责。
六、档案组建
考生档案由所在学校负责组建。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及大专学习期间的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至录取学校招生办。
七、录取
选拔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设置单科成绩最低分后,按基础课和综合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录取通知书6月寄出,由选拔学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八、学制、学费、文凭、户粮关系及就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班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取(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除外),其收费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九、报到
1、经我厅审批录取的新生,一般在9月初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我厅备案。
3、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十、宁波大学联系办法: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系电话:0574-87600233、87609301(Fax)
交通路线:宁波南站乘71、541、546路公交车直达。
附件:2007年宁波大学“专升本”招生考试加分政策
1、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在大专期间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425分以上的考生,加5分;
2、报考非计算机专业通过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程序员)者,加5分;
3、曾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奖项、国家级奖项,分别加3分、5分;
4、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者,每篇3分(必须通过我校专业教师认定);
5、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6、具备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考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于2007年4月7日领取准考证时带上证书原件、作品原件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资格。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设置单科成绩最低分后,按总分(优惠加分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本录取原则由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