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2007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制定2007年宁波大学“2+2”招生简章。
一、选拔专业、选拔计划、考试科目:
2005年、2006年高等数学B试卷和参考答案: 请点击下载
二、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含独立学院)。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
2、通过CET-4级考试(或成绩在国家及格线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4、所有专业学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法:
1、全省报名时间统一截止为3月1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到学校教务处领取表格,如实填写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考生材料包括: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上写明学校及姓名)
(6)报考费110元/人。
2007年"2+2"考试报名表和花名册点击下载:
表格和花名册下载.doc
四、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8日,地点设在各选拔学校内。考生于4月7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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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4月8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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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
基 础 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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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
综 合 课 |
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两科考试总计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五、录取办法及加分:
1、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学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于7月底结束。选拔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学校于7月底在网站上公布被选拔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3、选拔学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按转学程序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选拔学校学习。
六、查分、查卷
各科考试成绩于4月16日在各选拔院校网站上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考生所在学校申请查卷,由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汇总后,交阅卷学校核查,由阅卷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查卷(至少2人),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联考科目查卷由省教育厅负责,综合课查卷由各选拔院校负责。
七、录取办法:
1、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设置单科成绩最低分后,选拔学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
2、录取工作于4月底结束。选拔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厅审核。于4月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选拔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3、选拔学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按转学程序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选拔学校学习。
八、教学组织与管理
选拔学校将转入学生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学生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颁发宁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选拔学校对转入学生执行本校同级普通公办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十、报到
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我厅备案。
2、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3、学生转学后不允许再转专业。
十一、宁波大学联系办法: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电话:0574-87600233、87609301(Fax)
交通路线:宁波南站乘371、541、546路公交车直达。
附件:2007年宁波大学“2+2”招生考试加分政策
1、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统考425分以上,加5分;
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程序员),加5分;
3、曾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奖项、国家级奖项,分别加3分、5分;
4、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5、具备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考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于2007年4月7日领取准考证时带上证书原件、作品原件或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资格。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设置单科成绩最低分后,按总分(优惠加分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本录取原则由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