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有利于全面促进高职高专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努力构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决定在宁波大学等12所高校开展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
一、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点击各课程名称进入考试大纲,如有调整会及时公布)
2005年、2006年联考科目试卷和参考答案: 请点击下载
2007年联考科目试卷和参考答案:请点击下载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参考省教育厅文件)
三、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招生办领取考生登记表,填妥后上交所在学校招生办。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报考材料如下: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3)考生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5)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
(6)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毕业学校及考生姓名),一张贴在报考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准考证;(7)报名费110元/人。
四、考试科目及加分原则
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6日(四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地点设在宁波大学本部。考生于4月5日到学校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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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4月6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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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
基 础 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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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
综 合 课 |
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两科考试总计为300分。加分政策,学校会及时公布。
五、查分、查卷
各科考试成绩于4月14日在网站上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学校申请查卷,由阅卷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查卷(至少2人),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联考科目查卷由省教育厅负责,综合课查卷由各选拔院校负责。
六、录取
选拔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基础课和综合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各科单科分数线由各校自定。
七、联系办法: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招生办,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7600233、87609301(Fax)
查询网址:http://zsb.nbu.edu.cn
交通路线:宁波南站乘71、541、546路公交车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