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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宁波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

时间:2008-6-6 , 来源: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发展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和从通过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大学生。国防生与军队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达到军政训练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军队干部。2003年学校与海军建立依托培养关系,成为浙江省唯一一所为海军培养后备军官的高校,也是浙江省继浙江大学之后第二所招收国防生的高校。

2008国防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文理

性别

合计

北京

内蒙

浙江

江西

山东

湖北

贵州

陕西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4

1

15

2

 

8

1

 

 

 

 

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5

 

3

8

 

 

4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20

2

 

7

4

4

 

3

 

航海技术

10

 

3

 

 

 

4

3

 

临床医学

19

1

20

 

 

7

1

4

4

 

 

4

  

80

4

6

32

8

8

8

6

8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裸眼视力达到4.5,其它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报考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31日);

 

     

 

第一步:填报志愿

考生需填写提前批志愿,在志愿栏内填报宁波大学,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并注明国防生。

第二步:录取

达到各省第一批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各省军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并参加本省招办规定的国防生录取批次(提前批或重点批)录取。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会同各地招办进行网上录取。

第三步:签定协议

被高校录取后,本人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宁波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宁波大学签定《国防生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本人签名后,在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

第四步:复审复查

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复审复查其政治思想表现、高考成绩、身体状况和协议书签定情况,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海军审批,通过者正式确定为国防生。

 

 

     

 

1、什么是国防生?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发展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和从通过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大学生。国防生与军队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达到军政训练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军队干部。

2、问:军队为什么招收国防生?

答:招收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干部的重要方式之一,为人才选拔提供了稳定的质量和数量保证,满足军队对紧缺专业和重要岗位人才的急需,使人才培养更有针对性。

3、问:什么是国防奖学金?

答:根据教育部和军委的有关规定,军队在培养国防生高校设立国防奖学金,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大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到军队工作。被高校录取的国防生目前可享受每学年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不影响享受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

4、问:国防生与同一学校同期入学的学生在学习与管理上有什么不同?

答:国防生的基础课程和本专业教学计划与宁波大学相同专业的非国防生一致。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军队将有计划地利用部分课余时间和假期,对国防生进行必要的具有军队特色的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安排到部队参观,从事与培养方案相关的实践活动等。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集中住宿,并由所在高校学生部门和驻校选培办共同进行半军事化管理。

5、问:国防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哪些特殊规定,在校期间对不符合继续培养的国防生,如何进行处理?

答: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宁波大学的校纪、校规外,还必须遵守《国防生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和针对国防生的各项管理规定。除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外,还必须服从驻校选培办的指导、管理。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国防生资格,并按有关要求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和违约金。

6、问:国防生未被录取,是否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的录取?

答:国防生录取是提前批录取,未能录取的考生,如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且符合招生高校的录取条件的,应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仍按其所填院校的志愿顺序,参加普通高校的录取。

7、问:国防生可以继续读研究生吗?有什么规定?

答:符合条件的国防生可通过保送、参加统考攻读军队签约普通高校和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的研究生。被普通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先由军队分配具体工作单位,办理入伍手续,并在部队工作两年后(学校保留学籍),再以军队军官的身份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被军队院校、科研单位录取为研究生的国防生,将直接读研,待毕业后由军校进行分配。

8、问:为什么要组织国防生进行军政训练

答:组织在校国防生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有利于培养国防生树立献身国防的思想,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军人作风,掌握相应的军事知识和技能,缩短与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在军政素质上的差距。

9、问:国防生毕业后分配及待遇如何?

答:国防生毕业时,由学校和选培办对其进行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和海军部队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结合个人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推荐到海军单位从事装备、技术、指挥等岗位工作(主要分配到华东沿海地区海军部队工作),毕业后各项待遇与同等学历和同期入学的军队院校学员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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