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扬善 维护正义
———记1990届校友、“全国优秀女法官”徐虹
徐虹,1990年8月从宁波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审判员、庭长助理、副庭长,现任研究室主任。2004年3月,当选宁波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2004年5月,被评为宁波市劳动模范;2004年下半年,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2005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称号。
16年前,22岁的徐虹从我校法律系本科毕业,16年后,她以出色的业绩和踏实的作风赢得了同事的尊重,
赢得了群众的满意,赢得了党和人民给予的各项荣誉。她说,荣誉是鼓励,更是压力,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党员,她将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来回报党和人民。
“要做一名公正无私,受人尊敬的知识型、专家型法官”
从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一天起,徐虹就下定决心做一名公正无私、受人尊敬的知识型、专家型法官。
2000年底,宁波中院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的案件进行审判,该案被称作严打整治第一案。徐虹受命主审这起案件,此时她正怀有身孕。在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家时,她常常累得直不起腰。该案中的被告人多达32名,她和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调阅了涉及50余起犯罪事实的百余卷案件材料。2001年3月12日,宁波中院对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做出一审判决。这天上午,当身着庄严的法官服的徐虹在法庭上宣读长达8万字120页的判决书时,谁也不会想到她是一位孕妇。
她对公正的追求,不仅表现在诉讼程序和实体审判中,还表现在她为化解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激奋情绪所作的富有人情味的大量思想工作中。2003年,她主审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庭审时,被害人亲属情绪极为激动,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而被告人及其亲属则以被害人有过错等为由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判处。由于徐虹在庭审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被害人家属的诉讼权利,庭审后在双方亲属来访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判决书又有理有据地阐明了定罪、量刑的理由,最终双方家属都分别找到她,称赞她办案公正。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法律理论素养,徐虹又考取了华东政法学院的在职研究生,并顺利获得硕士学位。一个专家型法官的成长之路在这种执着的追求中不断地延伸!
“大学阶段对我人生目标的确立和理论基础的奠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徐虹认为,一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就,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要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和坚定、执着、勇于奉献的敬业精神,二是要有扎实的业务理论功底和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前者主要在大学教育中打好基础,后者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提高。
徐虹向记者坦言,大学阶段对她人生目标的确立和理论基础的奠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高中时就立志做一名法官,在我校法律系学习对她来讲是实现这一理想的准备过程,所以大学的课程她是在喜爱、渴求中愉快地学完,当然要对每门课都全面理解、掌握,并且能够结合案例灵活运用却并非易事,这需要比别人花更多的时间在教室、图书馆度过,假期也要放弃更多的休息到各种司法实践部门实习、锻炼,她就是在这种高标准的要求下完成自己的大学学业的。从长远看,大学期间的苦读为她今后从事实践工作打下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并为在工作中继续学习、求知,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
“难忘在宁大读书时的点点滴滴”
作为原宁波大学的第一届毕业生,徐虹至今难忘当时混系住宿的管理模式。她说,她们宿舍的四名女生,分别来自法律系、工商经济系和外语系,由于学的是不同的专业,大家课外聊天的话题就可以突破相对狭窄的专业空间,涉及其他的方方面面,知识面在这种轻松的交流中不断地扩大。除了知识的融通外,其他专业学生不同的学习方法、处事理念和能力也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外语系学生的外语口语、听力能力和学习外语的基本方法对其他各专业学生的外语学习都可以起到帮助作用,工商经济系同学的理财和管理思维、法律系同学学习法律知识的严谨态度都是大家可以互相学习的。
徐虹对母校一直怀有深深的感恩之情,她每年都会不只一次地到母校看看,感受母校二十年的点滴变化。徐虹饱含深情地说:“作为宁大的校友,我在为母校的发展感到骄傲的同时,也希望有一天,她能早日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性大学!